校园安全

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、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,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,特制定本制度:

1、坚持“以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搞好消防工作,杜绝火灾事故。

2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。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,分管安全的总务主任、学部主任、教师或保卫负责人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。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。

3、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天津市消防条例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;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,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,人人都达到“两知一会”:即知道火灾危害性,知道报火警,会逃生自救。

4、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,做到定期检查、维护,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%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5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。

6、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。

7、加强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。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,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。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、灭火器具等。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
8、图书室、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、保管室、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。下课(班)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。

9、消火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、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,违者要严肃处理。

10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、设备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、维护、更换,确保安全。

11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、电炉、电热设备,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。

12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,必须以身作则,并教育家属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。

13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;锅炉,每年要检测、锅炉工要持证上岗,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,严防事故发生。

14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。

15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要从重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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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西青区为明学校(Tianjin WeiMing School,Xiqing),简称为明学校,是西青区政府整体战略项目,是西青区为提升区域教育品质、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需求、落实《西青区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而引进的重点项目。学校涵盖小学、初中、高中部等办学层次,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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